结论:
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资料,并结合类比项目相关资料进行推测,预测技改项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结果能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在保证各项职业卫生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并充分吸收本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提出的补充措施及建议,在该项目建成运行后,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建议:
(1)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技改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编制符合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3)技改项目投入试生产30天以上至180天内,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4)技改项目对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相关规定进行上岗前体检,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作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5)技改项目有部分原有职工,变换工种的应进行上岗前体检,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作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6)技改项目应根据项目各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完善企业职业病防治规划,做好关键控制点的职业病危害防护;
(7)公司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并加强对外委单位员工的现场作业及防护监管,督促、指导外委单位对临时工的个体防护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必须与外委单位明确相关方职业卫生管理职责;
(8)其他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危害告知、辅助用室等建议。
|